2024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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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地报销费用制度一览表
一、总则
1. 为了加强工地财务管理,提高工程质量,降低工程成本,确保工程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制度。
2.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工地报销费用管理。
3. 报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:材料费、人工费、机械费、管理费、利润等。
4. 报销费用的申请、审批、支付等环节均应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二、报销费用的申请与审批
5. 工地报销费用的申请人应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的人员。
6. 报销费用的申请应详细列明费用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原因、金额等内容,并附有相应的发票、收据或其他证明材料。
7. 报销费用的申请需在发生费用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财务部门。逾期未提交的,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。
8. 财务部门收到报销费用申请后,应对其内容进行审核。如发现不符合报销条件的,应向申请人提出修改意见。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意见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完善,并重新提交申请。
9.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,应将报销费用申请报送给公司领导审批。公司领导应在收到报销费用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。
10. 公司领导批准后,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报销费用支付给申请人。如公司领导对报销费用申请不予批准,财务部门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。
三、报销费用的支付与管理
11. 报销费用支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首先由财务部门将报销费用汇总报公司领导审批;然后由公司领导签字确认;最后由财务部门将报销费用支付给申请人。
12. 财务部门应妥善保管报销费用的相关凭证和记录,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。
13. 如发现报销费用中存在虚假、重复或恶意抵扣等情况,财务部门应立即停止支付,并向公司领导报告,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。
四、监督与检查
14. 公司领导应定期对工地报销费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确保其有效实施。
15.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工地报销费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16.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,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情节严重的,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五、附则
17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如因法律法规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的,应及时修订并报公司领导审批。
18.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