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》《四川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》及《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法规和要求,现将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注册对象范围
本次注册对象为乐至县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、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。
二、注册条件
(一)首次注册条件
- 拥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。
- 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。
-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履行《教师法》规定的教师义务,遵守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具备良好的师德表现,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。
- 首次注册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- 身心健康,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。
新进教师需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方可申请首次注册。
(二)定期注册条件
-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履行《教师法》规定的教师义务,遵守相关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,具备良好的师德表现,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。
- 注册周期内,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- 注册周期内,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。
- 身心健康,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。
(三)暂缓注册情形
-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,影响当年度教育教学考核的(经批准的进修学习、外出培训等除外)。
- 注册有效期内,未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或学分的。
- 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。
(四)注册不合格情形
-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师德考核不合格,影响恶劣的。
- 定期注册周期内,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。
-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。
- 无故未申请定期注册的。
三、办理材料
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:
- 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》一式二份(网上注册成功后下载打印,左上角用铅笔写上个人档案号)。
- 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- 聘用合同复印件。
- 身心健康、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。
- 师德表现材料。
- 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证明材料。
- 近五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及复印件。
所有复印件需注明“复印属实”并加盖学校鲜章。《注册受理单位材料确认表》由县级注册机构审核后返回学校进行公示。
首次注册仅需提供第1、2、3、4、5项材料和首次注册前一年度考核表或证明材料。
四、办理流程
(一)个人申请
- 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,进行网上申请。
- 网上报名时间:10月10日至10月28日。
- 报名登录网址:中国教师资格网。
(二)现场确认及初审
- 时间:10月29日至11月29日。
- 县直学校和学区督导组为单位收集注册人员相关资料,于11月4日至12日在教体局由专家集中审核,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五、注意事项
-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申请人自行申报填写,信息需真实有效。如有虚假信息,将根据相关规定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,并给予相应处罚。
- 发现持有假证的,将撤销其教师资格,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。
- 《教师资格证书》遗失的,能提供原认定材料或网上查询信息的,先按补办程序补办证书后再注册。
- 一人一年仅能对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,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,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证书进行注册。
请广大教师认真阅读本公告,按时完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。
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
原文链接:http://wftb.cn/news/263058.html